成都市司法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安排,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我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发放工作定于9月3至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发放时间:2018年9月3日至5日(下周一至周三)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发放地点:成都市法律服务中心5楼(柿子巷11号)
三、领取要求:
1.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必须考生本人领取。
2.考生本人须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3.个别考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集中发放时间领取的,我们将实行延时服务,仍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发放,要求同上。请不能在集中发放时间领取的考生领取时事先与司法考试处联系。
四、联系电话:028-86262072、86266207
成都市司法局
2018年8月29日